各单位:
为进一步深化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用好、用活,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高质量和党员在理论武装上当优秀、创一流,现收集“学习强国”学员学习情况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时间:2021年1月1日-7月4日
二、统计对象:“学习强国”注册学员(2021年1月份以来新入职的教师和毕业生党员除外)
三、查询方法
进入“学习强国”—>“我的”—>“学习报表”—>“年度积分”。
四、工作要求
实事求是填写《三明学院2021年“学习强国”学员学习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),并收集每个学员学习情况截图(注:按照“2021年度学习积分”从高到低给截图编号,只交电子版),并于2020年7月5日下班前,将“自评表”电子版发送至“宣传部”办公平台,纸质版交行政楼708室。逾期不予受理,弄虚作假不予给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