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2021年“学习强国”学员学习情况的通知
发布人:叶茂森  发布时间:2021-07-01   浏览次数:822

各单位:

为进一步深化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用好、用活,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高质量和党员在理论武装上当优秀、创一流,现收集“学习强国”学员学习情况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统计时间:2021年1月1日-7月4日

二、统计对象:“学习强国”注册学员(2021年1月份以来新入职的教师和毕业生党员除外)

三、查询方法

进入“学习强国”—>“我的”—>“学习报表”—>“年度积分”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实事求是填写《三明学院2021年“学习强国”学员学习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),并收集每个学员学习情况截图(注:按照“2021年度学习积分”从高到低给截图编号,只交电子版),并于2020年7月5日下班前,将“自评表”电子版发送至“宣传部”办公平台,纸质版交行政楼708室。逾期不予受理,弄虚作假不予给分。